首页 > 武侠仙侠 > 我全家都不是人 > 【倒V】天师,意外收获

【倒V】天师,意外收获(1/2)

目录

【倒V】天师,意外收获

“我在你和陈晗身上都看到了晦气,陈晗身上的比你的重,但是伤得最重的沈红身上反而什么都没有。”最终,姜汜选择这么说。

“晦气是什么?”孟庭湘皱眉。

“你可以理解成,只有受过玄术或者鬼的影响,才会沾上的霉运。”姜汜解释,“你们身上的晦气都很微弱,你的已经没有了,陈晗身上身上还有一点。”

“我们两个一起经历的怪事,也就只有那场车祸了。”孟庭湘思考了片刻,“这样,正好我要查查沈青的事,你跟我一起,我把剩下几个也叫来吃顿饭,你趁机看看?”

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,姜汜很干脆的同意:“没问题。”

“多谢啦。”孟庭湘再次搭住他的肩膀,“说起来,我还不知道请姜大师出手的酬劳呢。”

“别别别,我可不是什么大师。”姜汜赶紧摇头,“别说我就是去看一眼,就算是真干了什么,也不能收你的钱吧。”

“那怎么行?别不好意思开口。”孟庭湘语重心长,“亲兄弟还明算账呢。”

姜汜干脆道:“你要是非要说这个,我可就不去了啊。”

“那就再说吧。”孟庭湘决定曲线救国,不跟姜汜直接扯这个了,“明天怎么样?我看看能不能把人都约出来。”

姜汜没问题,他闲得很。

“那就明天再说。”

交谈间,两人已经走到了医院住院部大楼外面。

姜汜不经意间擡头,看到了门口立着的指示路牌,顿时怔住。

路牌上画着整个医院的俯视图。

这家公立医院的水平在燕城内也是数一数二的,设施也先进,布局自然也不小。

“香香,你看那个地方。”他猛地扯住孟庭湘,“像不像那天的地图?”

“你怎么也这么叫我啊……哪儿?”孟庭湘顺着姜汜指的地方看去。

这栋住院楼类似“L”形,位于医院偏西侧。而姜汜指的地方就是这里,这一片地方的布局……

这不就是那天只完成了一半的地图勾勒出的形状吗?!

姜汜拿出手机,他给那张地图拍了照片的。

两人对着照片和指示牌的地图对比了半天,最终得出了结论。

“是一样的。”姜汜都要震惊了,“卧槽,这都能碰上!”

“按照这个地图来看的话,你之前做法给的结果图应该是这片。”孟庭湘比划了一下,“这栋住院楼在最中心,旁边的外科手术楼、疼痛中心、急诊部都在范围里。范围还挺大的。”

姜汜没想到今天还能有这么个收获,脑子一时乱糟糟的。

“你那个法事,还能再用吗?”孟庭湘把人往旁边没人的角落扯了扯,犹豫了一下,还是问出来了,“而且,它的效果到底是什么啊?你要找眼睛,咱们那天在一楼不是已经找到了吗?”

“这是另一只。”姜汜皱着眉摇摇头,“用不了了,那是找东西的仪式,一样东西只能用一次的。”

“怎么还有一只?!你不就只有左眼不一样吗?”孟庭湘震撼了。

“呃,因为人有两只眼睛啊。这和我的左眼有什么关系?”

姜汜茫然的和孟庭湘对视。

两人都意识到,这其中发生了什么误会。

联系到那天司先生莫名其妙的笑,姜汜终于明悟了。

“哎不是,你想哪去了?”他哭笑不得的道,“那不是我自己的眼睛啊!是我弟弟生前留下的眼睛,所以有两只!”

孟庭湘往后仰了仰,镇定道:“如果我说我刚刚只是逗你玩,你会信吗?”

“你猜呢?”姜汜面无表情。

“咳咳咳,那就当我没问吧。”孟二少爷干咳几声,“那你怎么办?

“不知道。”姜汜抹了把脸,“小航也是天生鬼眼,在他死前,两只眼睛都被取出来了。一只在我手里,之前就找回来的;另一只始终下落不明。”

孟庭湘也沉默了。

他一脸“我有话说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说”的样子,姜汜还以为他想发表什么见解呢,没想到这人最终开口说的是:

“姜汜啊,贩卖器官犯法,你知道吧?”

姜汜囧了。

“你说得对,玄门不是法外之地。”他艰难地回答,“不过小航的眼睛最初肯定不是卖出去的。应该是被人偷走或者直接取走了。”

“非法盗取器官,这也太恶劣了。”孟庭湘非常严肃,“这你们部门都不管管?!”

“硬要说的话,我就是这件事的负责人?”姜汜尴尬的回答。

两人面面相觑。

“那你怎么找?”话题回到了开始,孟庭湘问,“都过去好几天了,是不是来不及了?”

“我那天探查就被人发现了,所以,敌人肯定离开了。”姜汜露出个苦笑,“也许能留下点痕迹吧。”

起码,距离薛航自杀都过了那么久了,鬼眼还停留在燕城,那就说明,对方的大本营估计也是在燕城的。

虽然也有中途易主的可能,不过这和上一个结论并不矛盾。

那只鬼眼大概率还在燕城,或者,有理由被留在燕城。

“我想想办法,你先去忙你的吧。”最终姜汜说。

“加油,我认识这家医院的院长,需要配合就说。”孟庭湘顿了顿,又说,“也许是我多想了,不过,医院这个地点,是不是有点巧?”

他说完就离开了。

留下姜汜在原地沉思。

医院吗,确实很巧妙。

这里有尸体,有标本,有鬼。在这里隐藏个天师、或者藏只鬼眼,确实不难。

姜汜在深界向来是绕着医院走的,能绕多远绕多远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