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30章 不想让它被受理(1/2)
办公室里安静下来。
董远方收回目光,低下头,看着桌上那个牛皮纸档案袋。
手指按在封口处,犹豫了片刻。。
路晚晴是怎么拿到这些资料的?资料是真是假?如果是真的,为什么现在才拿出来?
如果是假的,谁在做局?
他撕开封口,抽出了里面的东西。
是厚厚一沓纸。
最上面是几页手写的说明,字迹工整,每个字都写得很用力,像要把字刻进纸里。
路晚晴的字他见过,这是她写的,但这次的笔迹比上次更重、更急,像是在赶时间。
他拿起那几页手写说明,从头开始读。
第一页写的是这批资料的来源和形成过程——“以下资料,一部分是我父亲路柏舟生前保存的原始账目和合同文件,另一部分是我本人过去五年通过调查获取的银行流水、会议纪要复印件及相关证人证言。”
他翻开后面的附件。
第一份附件是同鑫矿业2001年至2003年的财务报表,每一页都盖着当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章,红色的圆章,字迹清晰可见。
报表显示,路柏舟接手同鑫矿业后,不仅没有偷税漏税,反而按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税款,两年的纳税总额超过三千万元。
比他接手前翻了近三倍。
三千万元,在当时不是小数目。
一个“偷税漏税”的企业,会主动交这么多税吗?逻辑上说不通。
第二份附件是当年几笔设备采购的合同和付款凭证。
合同上的采购方是“同鑫矿业”,供货方是几家知名的煤炭设备制造商。
付款凭证显示,路柏舟自掏腰包投入的改造资金,足足有四千七百万。
他在同鑫矿业只干了两年多,四千七百万的投入,平均每年两千万。
一个“违规私采”的人,会把赚来的钱用到设备升级上吗?
第三份附件是一份手写的时间线,路晚晴自己整理的。
从2001年路柏舟接手同鑫矿业,到2002年匿名举报信出现,到2003年专案组成立、路柏舟被捕、同鑫矿业被查封拍卖,再到周安之接手、煤价暴涨、安鸿实业赚得盆满钵满。
时间线清晰到近乎残酷,每一个时间节点上,谁做了什么事,产生了什么后果,一目了然。
第四份附件是一沓银行取款的复印件。
账户是安鸿实业旗下的一个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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