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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8章 捡到一个人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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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临与赵元刚刚跟赵元那会年龄不大,是一个村里出来的老乡。

十八九岁,刚刚成年,都还很小。

齐临念书不错,也考上了个正经学校,但家里没有钱供他上学,就早早地下来打工了。

赵元则是根本就不爱念书,早在完成九年义务之后就没再上过学。

总之,不管如何,现在两个人是一个境地。

齐临和赵元是小学同桌,关系还算熟稔。

两人一起出来讨生活,倒也不孤单。

那个年代社会发展迅速,审美也符合那个时候的观念。

进了城里第一件事,赵元就急不可耐的带着齐临去了当时靓男靓女都爱的潮流屋。

直接和齐临换上了当年最为流行的紧身衣和小脚裤。

赵元喜爱出风头,紧身衣上还有一只威风凛凛的打老虎。

齐临性格腼腆一些,就随便挑了一身黑,不过他长得好看,到哪都容易被人多看一眼。

两人不打扮还好,两人一一打扮,站在街头上很容易就能被人看出来,是两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(深夜放飞理想的大好青年)。

跟绝大多数的年轻人相比,齐临看起来更没有那么精神。

所以有时候找临时工的人更容易看中他。

而赵元跟他就是两个极端了。

在此之前,赵元去理发店当过学徒。

众所周知,在理发店工作的人,漂发染发更容易些。

而赵元性格更为狂放大胆,为了追求时髦,给自己弄了个彩虹发色。

远远看去,像一只顶着五彩斑斓毛发的鸡。

那会的赵元的眼睛已经瞎了一只,不过好在他长得白净,所以顶着五彩斑斓的头发、穿着束脚裤时才看着也没有十分的怪异。

兴许是社会经验充足一些,赵元的嘴巴更会说话,奉承起人来更是不要命的天花乱坠。

因此,两个人各有各的性格与优点。

这天,本地最出名的深海夜总会招聘服务生。

那个年代,深海夜总会给出来的基础工资就有八千,这在当时来说,已经算是高薪了!

虽然苦点累点,可再加上提成,到手能有一万多!

最重要的是包吃包住!

这要是能干满三年,赵元和齐临就能攒下一笔钱干点自己的小买卖了。

当然,这么好的工作,来招聘的人也很多。

五十来个精神小伙往房间里一站,怎么不算是人挤人挤人呢?

齐临看起来斯文,很符合一些女性的审美,当场就被主管录取。

而赵元自知外貌上不占优势,自从进了店里就一直在奉承主管。

又是递烟又是递水,又是给主管递板凳。

最后也凭着一股机灵劲占到了一个名额。

很快,两人经过培训后便正式上岗。

一个月后,齐临和赵元按照时间表交班,准备去吃点烧烤回宿舍。

可刚出门口,就见一个男人面色痛苦撑着门口锤墙。

看起来十分暴躁不安。

齐临一向不太爱惹事,更何况夜总会每天晚上发生的事多了。

总管总管,总会麻烦上身。

当场,齐临就扯了扯赵元的袖子,压低声音道。

“咱们走!”

赵元也是小人精一个,更不愿意在这种时候招惹麻烦。

两人压低脚步,准备从男人身边路过。

可就在经过男人的时候,赵元下意识的一瞟,当场就顿住了脚步。

只见男人袖口处不显眼的地方,有一个刺绣样状的logo。

这个logo,赵元当时听他的主管说过。

凡是能穿得起这个牌子衣服的,都是大富大贵,一旦遇到了,千万要好好招待。

因此,赵元才对这个logo记得这么清楚。

赵远眼珠子一转,紧急地拉住齐临的手,然后朝着被下了药的周洋旭走去。

“先生,你还好吗?有什么不适的,需要带你去医院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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